·北京 ·天津 ·上海 ·陕西 ·广东 ·广州 ·深圳 ·江苏 ·浙江 ·山东 ·江西 ·甘肃 ·安徽 ·湖南 ·湖北 ·重庆 ·黑龙江
·四川 ·河北 ·山西 ·福建 ·辽宁 ·广西 ·海南 ·贵州 ·河南 ·宁夏 ·青海 ·云南 ·新疆 ·西藏 ·吉林 ·内蒙 ·港澳台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浙江招聘会> 招聘会正文

丽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(5月26日)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07-04-30 点击:
大会 人才中心 人才网

  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,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,更好的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主渠道作用,促进人才合理、有序流动,切实为用人单位和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搭建“双向选择”的平台,经研究,定于5月下旬与丽水学院联合举办“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主办单位: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、丽水学院
   承办单位:丽水市人才中心 、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
   协办单位:各县(市)人才交流中心

二、交流会时间:2007年5月26日(星期六) 8:30— 15:00

三、 会场地点:丽水学院计算机中心(教15楼)一楼

四、  参会单位:市内外部分企事业单位。

五、 信息发布:

  1、所有参会单位的需求信息将通过浙江人才网、丽水人才网以及与省内外友情链接的人才网站 波士杰英 招聘外包发布。
  2、对需要做详细广告宣传的单位,请将宣传内容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送丽水人才中心,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。

六、 报名时间、方式:

  参加本次交流会的各用人单位,自即日起至5月21日,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),并填写《2007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会登记表》(样张附后)和设摊费到丽水市人才中心(丽水市括苍路537号,原军分区院内)办理招聘报名手续。

联系电话:
  丽水市人才中心:(0578)2263628、2263629、2263627
  传真:(0578)2263517
  丽水学院招生就业处:(0578)2271179、2271180

七、要求及准备工作:

  1、各县(市)要加强宣传、精心组织,搞好需求调查工作,积极组织和发动各类用人单位与会招聘。
  2、本着“以会养会”的精神,收取每个摊位租用和相关宣传费用500元,摊位排列遵循“先报名先挑选”的原则。
  3、用人单位须在5月24日之前自制招聘广告(以KT板为宜,规格为高120CM×宽90CM),内容简洁明了,能反映本单位概况、人才需求情况及联系办法等。
  4、5月25日下午3时—5时请各招聘单位派人来会场布馆,领取相关资料。本次交流会有关政策和详情请登陆丽水人才网。
 

网址:www.lsrc.cn(网络实名:丽水人才网、丽水人才)
邮箱:lsrcw@163.com



赞助商链接